誰來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河北省邯鄲市峰峰礦區政府違規插手企業資源整合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稱新彭楠公司)是一家成立於1996年的焦化企業,自2017年開始,在峰峰礦區政府牽頭下進行焦化產能整合。七家企業共同入股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參與產能項目整合,在項目審批完成即將落地建設時,卻被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單方強行劃分產能,邯鄲市峰峰礦區人民政府違反邯鄲市政府、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發改委相關文件規定,並違法將省工信廳批複給新彭楠公司的251萬噸產能分配給七家股東之外的與本項目無關的兩家小公司。新彭楠公司法人代表被區委書記在區委、政府組織的項目調度會上趕出會場。
2021年2月18日對新彭楠公司法人投訴,投訴內容是邯鄲市峰峰礦區的區委書記陳珍禮在企業產能優化組合過程中,不顧企業意願,違法干預企業經營,強行將區內七家自願整合重組的企業共同審批的產能指標,通過政府工作會議的形式劃分給了這七家企業之外的其他兩家企業。
企業:項目是我們公司為主體一步步審批的,資金是我們組織的,現在政府卻說當初只是用了一下我們的名字,產能不可能給我們。
依據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壓減焦炭產能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焦化產業結構調整領導小組《河北省焦化行業減量置換管理辦法》及《關於促進焦化行業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規定,2017年12月26日,新彭楠公司牽頭,峰峰礦區彭楠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邯鄲市峰峰泰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順祥焦化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華明煤化電業有限公司、邯鄲市峰峰鵬通焦化有限責任公司等共七家企業參與簽訂項目整合協議書(詳見附圖),由上述七家企業共同承擔產能壓減和置換任務,將焦化產能壓減至205萬噸。
「我們這七家企業產能整合重組之前已經達成共識,並於2017年12月26日簽訂了產能整合重組協議,協議推選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為整改後的主體,進行申報、審批和日後的生產經營,各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