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政府违规插手企业资源整合
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彭楠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的焦化企业,自2017年开始,在峰峰矿区政府牵头下进行焦化产能整合。七家企业共同入股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参与产能项目整合,在项目审批完成即将落地建设时,却被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单方强行划分产能,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政府违反邯郸市政府、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并违法将省工信厅批复给新彭楠公司的251万吨产能分配给七家股东之外的与本项目无关的两家小公司。新彭楠公司法人代表被区委书记在区委、政府组织的项目调度会上赶出会场。
2021年2月18日对新彭楠公司法人投诉,投诉内容是邯郸市峰峰矿区的区委书记陈珍礼在企业产能优化组合过程中,不顾企业意愿,违法干预企业经营,强行将区内七家自愿整合重组的企业共同审批的产能指标,通过政府工作会议的形式划分给了这七家企业之外的其他两家企业。
企业:项目是我们公司为主体一步步审批的,资金是我们组织的,现在政府却说当初只是用了一下我们的名字,产能不可能给我们。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压减焦炭产能工作方案》和河北省焦化产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河北省焦化行业减量置换管理办法》及《关于促进焦化行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规定,2017年12月26日,新彭楠公司牵头,峰峰矿区彭楠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峰峰泰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顺祥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华明煤化电业有限公司、邯郸市峰峰鹏通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共七家企业参与签订项目整合协议书(详见附图),由上述七家企业共同承担产能压减和置换任务,将焦化产能压减至205万吨。
“我们这七家企业产能整合重组之前已经达成共识,并于2017年12月26日签订了产能整合重组协议,协议推选河北新彭楠焦化有限公司为整改后的主体,进行申报、审批和日后的生产经营,各入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