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東莞觀音山公園20多年被迫自行發電背後的公權濫用
近日,澎湃新聞曝光《東莞回應4A級景區稱自購設備發電22年:已成立專班處理》:「公園超80%區域至今無市政供電,自購設備發電已22年。供電局稱一直正常供電;林業局表示,去年已成立專班處理。」……時長5分49秒錄音視頻,廣東東莞這座被譽為「製造業之都「的新興城市,想在網上不火都有點「困難」。只是,東莞的這次「火」,是因為東莞某些職能部門公權的濫用、亂用而起。
為什麼說是東莞某些職能部門的公權濫用和亂用?因為從這個5分49秒的錄音視頻中我們看到的是:東莞的某些具有強大公權的部門,存在著極為嚴重的「想怎樣就怎樣,你能奈我何」的表象。
表象一,想拉(線)就拉,想架(高壓線塔)就架。按照該景區負責人的說法,當年,東莞地方供電部門在該景區架設5條高壓線塔,基本上就是不徵詢業主單位——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意見,直接就拉線架塔了。而按照有關規定,供電部門在拉線架塔之前,是需要與業主單位溝通並取得業主單位同意,同時經過協商在合適地方開啟上述行為的——有關法律法規並未賦予供電部門可以「擅自行動」、為所欲為的權力。但業主方最終是「反對無效」。
表象二,想供就供,想斷就斷。按照新聞內容顯示,20多年來,該供電部門對該景區僅提供了20%的供電電力,並僅能保證景區門樓、會展、辦公樓等極為有限的區域。而就是這可憐的20%,也是在供需雙方多次、反覆的拉鋸戰下才得以實現的,這不是想供就供又是什麼呢?甚至於在供電方看來:給你20%,已經是夠給某些單位(如森林公園的主管部門東莞市林業局)的面子了。剩下的80%?門都沒有!這不是「想斷就斷」又是什麼呢?
表象三,想說就說,想拒就拒。在這個不到6分鐘的錄音視頻中,有大約20秒的時間是廣東電網公司東莞供電局工作人員對媒體電話採訪的回復。在這短短的20秒鐘里,對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