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胖東來發布《胖東來侵犯人格尊嚴的補償標準》,其中列舉了2025年1月1日—10月31日共計33例員工被侵犯人格尊嚴的案例,總補償金額達359000元。

記者發現,33個案例當中,有3名員工被補償5萬元。具體事例顯示,員工在聯繫其他同事為顧客提供服務期間,該顧客突然拍打員工臉部、並拍打、攻擊、踢踹參與勸阻的其他員工,警方在了解處理期間,其家屬表示該顧客患有精神疾病。

胖東來表示,人格尊嚴權是每個人享有的基本權利,應該受到尊重、不可侵犯和傷害。當一個人的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時,對精神和身體產生的傷害將會是終生的、痛苦至極的、無法挽回的。
公司通過建立《胖東來侵犯人格尊嚴的補償標準》,創造尊重、公平、正義的企業人文環境,同時啟迪更多人重視對自己和他人人格尊嚴的保護,不因為意識淡薄甚至惡意、隨意地侵犯、傷害他人,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失和痛苦!同時,更好地影響和帶動更多社會力量和法律體系的完善,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個人權利!讓人們更幸福、讓社會更文明、讓國家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