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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被原配舉報婚內與異性深夜共處一室

12月20日,雲南玉溪市元江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葛暉向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舉報稱,今年10月8日凌晨兩時左右,她當時的丈夫——玉溪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張某,與雲南紅塔銀行工作人員陳某某,在昆明市雲水怡溫泉度假酒店共處一室時,被她報警後「抓了個正著」。

葛暉稱,與張某同時去酒店的,另有雲南元江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陳某乙。這些房費由在元江縣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商人楊某、唐某某二人支付。

12月29日上午,玉溪市紀委監委致電葛暉,已正式受理其舉報。(據12月29日紅星新聞報道)

副局長被原配舉報婚內與異性深夜共處一室

相關視頻截圖(圖源:紅星新聞)

據報道,事發時葛暉與張某還是夫妻關係。就是說,張某當時是有配偶的。無論張某如何解釋,他和異性一起深夜居住在有私湯的高價民宿這件事情就說不清楚。而且,他們在警察面前自稱是男女朋友關係,也可能說明了他們的關係並不普通。

領導幹部應該潔身自好,愛惜羽毛。必須強調,生活作風問題不是私德問題。除了婚姻相關法律有規定,黨紀和政紀同樣有嚴格的規定。領導幹部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關乎黨和政府的形象。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好,在群眾中的形象就可能好。否則,就有可能被群眾戳脊梁骨。

然而,從此事來看,這還不僅是張某的道德作風疑似存在問題。據報道,張某與陳某某的房費,由元江縣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商人楊某、唐某某二人支付。這一點,被同去的雲南元江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陳某乙確認。

陳某乙稱,當晚他確實在雲水怡溫泉度假酒店留宿,但並沒有異性進入其房間。當晚房費、吃飯的費用確實由他人先行支付,但次日一早,他就給唐某某微信支付了1300元。他對張某房間內發生的事情不知情。

那麼,他第二天一大早轉錢給唐某某,有沒有可能是因為事件因葛暉報警而敗露,所以被迫及時轉賬想撇清關係?畢竟,私人吃飯住酒店,為什麼要讓商人先行支付?這很難說得通。

他們的費用是商人主動支付的,還是他們讓商人支付的?商人為什麼要為他們支付費用?這個飯局和酒店住宿,又是誰安排的?這個飯局,又有哪些人參與?參與飯局的人之間,又是什麼關係?現在各級部門都在嚴抓吃喝問題。這個由商人先行支付費用的飯局,就格外令人生疑。

政商之間提倡「親」「清」關係。領導幹部為企業服務要親力親為,同時也要杜絕吃拿卡要。領導幹部讓商人支付私人消費費用,哪怕只是墊付,也是要儘力避免的。否則,怎麼也說不清楚。對此,事實如何,當地應該調查清楚。

而且,報道稱,葛暉表示,當晚陳某乙與另一身份不明女子剛剛發生完爭吵。這裡又發生了什麼?女性是誰?他稱沒有異性進入他房間,會不會是自說自話?同時,有資料顯示,雲南紅塔銀行屬於國有控股企業,陳某某的婚姻狀況如何?是否知道張某有妻室?如果她知道張某是有配偶的,或者自己也在婚姻存續狀態,恐怕同樣違規。

當然,葛暉舉報的相關事宜,雖然有諸多資料證實,但畢竟只是單方面的說法。可這些舉報材料所透露出來的,絕不是個別領導幹部的生活作風問題存在疑點,還存在吃喝是否違規的問題,有沒有權錢交易的問題。另外,需要調查的不僅是張某和陳某某,還有元江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陳某乙等。

希望當地在調查後,給出一個權威的答案,以回應公眾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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