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 12 月

李在明,決心「掃黑韓國政壇」到底?

當地時間2025年12月9日下午,一輛輛小卡車,搭載著辦公用品,從韓國首都首爾的龍山總統府駛向青瓦台。這標誌著,韓國總統李在明的辦公室,正式開始從龍山搬回青瓦台,預計全部搬遷工作將在年底前完成。

青瓦台是韓國歷屆總統的辦公地。然而,2022年,尹錫悅贏得總統選舉後,為了躲避「青瓦台魔咒」,將總統府遷往龍山的原國防部大樓。2024年12月3日,尹錫悅發布「戒嚴令」,試圖調遣軍隊封鎖國會,抓捕時任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這場鬧劇以失敗告終,尹錫悅連遭彈劾、逮捕、檢控,沒能擺脫「魔咒」。李在明則在2025年6月的總統選舉中成為新一屆韓國總統。

回歸青瓦台,是李在明「撥亂反正」的一步。2025年12月3日,正值戒嚴事件一周年,李在明發布特別聲明,誓言「必須徹底揭開隱匿於各處的內亂黑惡勢力」。但執政半年來,李在明在檢控、司法、國防體制的改革問題上舉步維艱,對尹錫悅及支持尹錫悅的國民力量黨的清算,亦一波三折。

12月8日,再次歷經兩個小時的內部辯論,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仍未能就單獨設立「內亂特別法庭」的問題達成共識。這意味著李在明「徹底清算」尹錫悅的努力,再遭挫折。面對外界的不理解,李在明稱,「改革(????)」一詞的本義是「剝去皮膚」,這意味著過程必然痛苦。

李在明,決心「掃黑韓國政壇」到底?

12月3日,在韓國首爾青瓦台迎賓館,李在明表示,韓國政府將把12月3日定為國民主權日,以紀念國民在2024年12月3日幫助阻止緊急戒嚴令的勇氣與行動。圖/新華

雙刃劍

據與會議員對媒體透露,在12月8日的黨內會議上,共同民主黨黨首鄭清來、國會黨團領袖金炳基、國會立法司法委員會委員長秋美愛,輪番表態支持設立特別法庭。會前,黨內高層還和青瓦台就特別法庭事宜「達成一致」,顯示出該案早已得到李在明首肯。

即使如此,現場發言的共同民主黨議員中,仍有超過三分之二對這一設想表示保留或反對。最終,會議決定不得出明確結論,「擇日繼續討論」。

顯然,對於李在明的「徹底清算」計劃,韓國朝野都存在疑慮。雖然鄭清來宣稱設立特別法庭的目的是「嚴懲內亂頭目尹錫悅,並徹底清除內亂殘餘勢力」,但尹錫悅、金建希以及參與戒嚴事件的政界軍界主要人物,早已處於特別檢察官的調查檢控之下,並將按流程接受司法審判。

為什麼還要成立特別法庭?力推特別法庭案的共同民主黨高層秋美愛,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曾透露了特別法庭構想的源頭。秋美愛說,2025年早些時候,當捲入戒嚴風波的尹錫悅政府總理、代總統韓德洙等人的逮捕令被法院駁回時,「人們說,這真的很奇怪,需要設立一個特別法庭」。

一個方案迅速被制定出來:由共同民主黨控制下的國會立法設立一個專門審理與戒嚴事件相關案件的特別法庭,管轄的犯罪既包括尹錫悅夫婦及民事官員所涉的內亂罪,也包括軍法上的叛亂罪,甚至能以「歪曲法律」的名義審判法官和檢察官。這個特別法庭將由憲法法院、法務部長官、法官會議等各自推薦法官候選人,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最終任命。

計劃一經披露,引發軒然大波。韓國全國法官會議質疑這將損害司法獨立,進步陣營內也有不少聲音認為方案「違憲」:一個由法務部長官提名法官人選、可以對司法部門進行審判的特別法庭,將成為總統的「清算工具」,而非獨立的法庭。

有分析指出,雖然憲法法院於2025年4月有驚無險地通過了尹錫悅的彈劾案,但過去一年來,首爾西區地方法院多次批准尹錫悅等內亂罪涉案人員的保釋申請,多次駁回對「證據不足」的涉案人員的逮捕令,顯示出韓國司法系統在內亂追責上,與李在明想要的迅速、徹底的清算步調不一。在此背景下,政府推動設立特別法庭,是希望提高司法追責的效率。

然而,批評聲音認為,李在明的真正目的,是借戒嚴審判,徹底擊潰最大在野黨國民力量黨。李在明的盟友鄭清來就任共同民主黨黨首時,就公開表示應以「內亂共謀」的名義徹底解散國民力量黨。尹錫悅的前幕僚明泰鈞也在「倒戈」後建議,不要只調查「幫他們(尹錫悅夫婦)跑腿的人……不應該像追兔子一樣。想抓野豬,就得去山裡」。

近期持續發酵的「統一教干政案」,就是一次追責國民力量黨的嘗試。這個由尹錫悅夫人金建希引起的案件,最初只涉及韓國統一教會向金建希、尹錫悅夫婦行賄,但特別檢察官的深入調查,挖出了更多牽涉其中的國民力量黨高層。統一教會還被指控和尹錫悅夫婦共謀,系統性地讓教會信徒加入國民力量黨,獲得比例代表席位,甚至讓一些教徒出任外交官。

目前,捲入此案的國民力量黨高層,已經包括兩位前黨首金基賢和權性東。「金建希特檢法」許可特別檢察官追究「調查過程中發現的相關犯罪行為」,意味著檢方的調查對象幾乎可以無限延伸。與此同時,12月2日,李在明在內閣會議上指出,「政教分離原則」很重要,在有些宗教團體「系統性干預政治」的情況下,法務部應當考慮解散相關宗教團體。韓國媒體認為,這一言論旨在從組織和資金上徹底「消滅」統一教會。

值得注意的是,圍繞尹錫悅的戒嚴與彈劾,活躍的宗教團體遠不止統一教會一家。現任國民力量黨黨首張東赫,就和多個激進右翼宗教團體關係密切。國民力量黨最高對策委員會現任成員中,大都有類似經歷。不少分析認為,一旦「統一教干政案」檢控順利,國民力量黨還將遭遇更大的司法衝擊。

然而,現實的發展往往出乎人們意料。12月7日,韓國媒體披露,早在2025年8月,統一教會「二號人物」尹英浩在向特別檢察官供述自己的行賄干政犯罪事實時,不僅供出了國民力量黨高層,也供出了共同民主黨高層。尹英浩稱,收受統一教會資金支持的共同民主黨政客多達15人,包括多位「現任部長級官員和國會議員」。

特別檢察官隨後澄清說,確實曾獲得相關供述,但「考慮到人力、物力和時間上的限制」,認為這些供述與正在調查的問題缺乏關聯性,並非「故意不調查執政黨」。然而,即使是進步陣營媒體《韓民族日報》也質疑這種說法,認為檢控不應有選擇性,「最好對雙方都進行調查」。國民力量黨則迅速回應稱,將向高級公職人員調查處檢舉相關特別檢察官。「這是明顯的瀆職行為,暴露出特別檢察官已淪為政府傀儡。」該黨的國會黨團領袖宋彥錫說。

韓國政壇長期存在進步陣營和保守陣營的對壘。2022年,檢察官出身的尹錫悅帶領保守陣營國民力量黨贏得總統選舉後,對進步陣營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前總統文在寅及他們的身邊人,採取了一系列針對性的司法檢控,導致朝野極端對立。這是尹錫悅戒嚴事件的導火索之一。

如今,進步陣營的一些聲音認為,李在明正在犯下與尹錫悅相似的錯誤:先是通過權力極大的特別檢察官,對在野陣營「趕盡殺絕」,結果卻暴露出本陣營的醜聞,造成輿論反噬;然後又試圖在原有司法體系之外組建「特別法庭」,連祖國創新黨等同陣營盟友也公開反對。更麻煩的是,一旦國民力量黨抓住其中的法律漏洞,提告特別檢察官、起訴特別法庭「違憲」,對尹錫悅戒嚴事件的清算將變得更加困難。

「改革不能僅僅基於『改革永遠正確』的信念或對現狀的憤怒,而不遵守憲法和程序就強行推進。」共同民主黨議員李妍熙在社交媒體上表示。

「治本」之難

一年之前的2024年12月3日晚,當被妻子金惠京告知「尹錫悅宣布戒嚴」,時任共同民主黨黨首的李在明的第一反應是:假新聞。但很快,他意識到這是真的,向議員們發送了「去國會」的簡單消息。隨後,金惠京開著車,載著已開啟網路直播的李在明沖向國會。

事後,有分析指出,尹錫悅最大的「失誤」,就是沒料到李在明不是躲藏起來,而是前往國會。當時,尹錫悅已向軍方下達了逮捕李在明的命令,金惠京邊開車邊流淚,想著丈夫正前往一個可能被抓被殺的地方。但最終的結果是,李在明在市民的歡呼聲中翻牆進入國會——屬於他的時代開始了。

從那天開始,韓國輿論開始了對韓國政治體制和軍政府遺留問題的反思浪潮。主流聲音認為,軍政府歷史遺留下的軍事、檢控和司法部門的制度性缺陷,是造成戒嚴事件發生的體制機制原因。還有不少批評將矛頭指向總統權力和任期。

彈劾尹錫悅及競選總統期間,李在明和共同民主黨起初對各類改革呼聲「照單全收」,但隨著李在明當選總統的局面明朗化,涉及限制總統權力、更改任期的改革建議,逐漸不被提及。有分析指出,面對同時掌控總統、國會的大好局面,進步陣營真正希望的,還是借輿論支持實現其既定政治目標。

韓國檢察系統受軍政府時期遺留的舊體制影響較深,最突出的特點是:既擁有偵查權,又擁有起訴權。換言之,相比於多數國家的公訴機關,韓國檢察系統更像是公訴機關與公安調查機關的結合。正因為權力極大,檢察官成為揭露政府腐敗、調查總統瀆職的「正義化身」,享有特殊的社會聲譽和地位。但另一方面,檢察系統的畸形權力也為特權和腐敗的滋生提供了土壤。

「文官政府」時代開啟後,金泳三、金大中等總統逐步引入特別檢察官等新制度,但因為要集中精力清除軍政府的其他遺留問題,未對檢察系統進行大規模改革。此後,盧武鉉、朴槿惠、文在寅等繼任者都曾誓言解決「檢察頑疾」。由「人權律師」一代領導下的進步陣營,尤其主張將偵查權剝離出檢察系統,但都未能如願。

到了尹錫悅執政時期,這位檢察官出身的總統轉而強調檢察系統的中立性與獨立性,看似擴大了檢察官的權力,事實上卻將自己的檢察官後輩變為黨派鬥爭的工具,最終導致整個檢察系統在戒嚴事件後成為輿論的眾矢之的。檢察系統內部因而有聲音認為,尹錫悅是韓國檢察系統的「大罪人」。

李在明上台後,自然想抓住這個機會,徹底完成金大中、盧武鉉、文在寅三代進步派總統都未能實現的「檢控改革」,既要「治人」,還要「治本」。

2025年6月10日,李在明就職總統後的第一周,韓國國會就修訂了《檢察官紀律法》,韓國政府法務部長官獲得了對檢察總長和檢察官進行紀律處分的權力。但這只是最初的試水。11月,共同民主黨又提出法案:剝奪檢察官在身份上的「特權」,檢察官可以和公務員一樣,因違紀而被解僱。

此外,從就職那天起,李在明就試圖推動廢除原檢察機關、剝離偵查權的根本改革。按照新政府的計劃,重組後的檢察機關只是公訴機關,檢察官就是政府公訴人,對案件的調查工作則由警察和專門部門完成。

然而,半年來,這項改革的推進並不順利。9月25日,韓國國會通過新的《政府組織法》,廢除原有的「大檢察廳—高級檢察廳—地方檢察廳」三級檢察機關,在法務部下設公訴廳,在行政安全部下設重大犯罪調查廳。按照新的法律,現存的大檢察廳,將在2026年6月正式結束工作。但直到2025年12月,關於檢控制度改革最核心的「補充偵查權」爭議,仍未得到解決,並在執政黨內和業界引發重大分歧。

究其原因,李在明希望對檢察系統進行「徹底清算」,但完全不給新的公訴部門補充偵查權,又不符合韓國司法運作的現實。例如,水原高等檢察廳的數據顯示,檢察官每年在對案件進行補充調查時,都會發現上萬個新的事實或「改變調查結論的事實」,考慮到調查顯示多數檢察官都會選擇在改革後留守公訴機關,這意味著一大批經驗豐富的檢控調查專家,未來只能撰寫訴狀、出庭辯論,而沒有資格對偵查部門呈上的證供進行補充調查。

事實上,據韓國媒體報道,韓國警察部門對於李在明當前的檢控改革方案也有微詞,認為完全移交偵查權,將給警察帶來過大的工作壓力,警方也沒有足夠的經驗和能力完成這些工作。

面對爭議,李在明回應說:「改革必然會有人受益、有人受損,那些可能蒙受損失的人自然會想要逃避……沒有阻力或衝突的改革就不是真正的改革。如果我們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我們還能做什麼呢?」

最近,李在明團隊也在調整「徹底清算」的政策。12月11日,韓國國務調整室「尊重憲法、政府革新工作組」將正式啟動工作,調查政府公職人員是否參與戒嚴事件。但工作組表示,對於在啟動調查前主動說明情況的人員,將不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處分;若涉戒嚴公職人員能在調查初期積極配合,也將考慮從輕處分。

此外,檢控改革推進小組已經將決定「補充偵查權」等核心爭議的時間,推後到了2025年年底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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