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 12 月

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打死4年,妻子仍在上訴

案發4年後,「湖北一副教授小區被精神病人殺害」案又有了新進展。

12月5日9時,遇害者王某平的工傷保險資格認定案二審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王某平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事發前,他和妻子敖女士長期生活在湖北大學琴園小區。

2021年11月30日14時許,王某平出門前往湖北大學醫院接種疫苗,在小區內被一名男子襲擊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

司法鑒定顯示,兇手王某剛作案時處於偏執型精神分裂症發病期。2023年8月,王某剛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該案刑事判決後,敖女士一直在為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和丈夫的工傷認定問題奔波。

敖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曾向丈夫生前所在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申請工亡,但未被認定。

「疫情期間,居家工作應當視家為工作場所。」敖女士回憶,事發當天出門前,王某平從學校回家後,還在修改研究生的論文,「他進門就到書房電腦上編寫程序,運行修改學生論文所需的數據。他利用電腦運行數據的時間去打疫苗」。

敖女士認為,王某平按照相關要求接種疫苗,是工作必需,也是因公外出,應當視為未超出學校工作場合。

2023年8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傷認定工作小組召開線上會議,研究王某平是否符合工亡的認定條件。

敖女士提供的會議紀要顯示,該校認為,王某平老師受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剛的故意殺人行為,該傷亡並非由王某平老師履行工作職責和工作原因引起,與其工作職責之間無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係,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和第五款規定的情形,故不構成工亡(工傷)。

2024年7月,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也作出了不予工傷認定的決定。但敖女士不服該決定,她於11月起訴了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5年1月,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的《行政答辯狀》顯示,該局認為作出不予工傷認定決定的程序合法,事實清楚、法律法規適用正確。

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答辯稱,自2020年9月起,高校已經恢複線下教學,王某平受傷致死時,並不屬於居家辦公期間,也非因公外出,其在自家小區內死亡,不應被視為工作場所。

今年9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在審理後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的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駁回敖女士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10天後,敖女士提出上訴,要求法院撤銷該案一審行政判決書,發回重審或改判,撤銷武漢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責令其對丈夫的死亡重新作出工傷認定。

12月5日,該案二審庭審1個多小時後,法院未當庭宣判。敖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庭審中,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提出,事發當天,王某平並沒有課程安排,外出也是自主行為,與工作無關。

但敖女士認為,高校教師除了上課,還有科研、指導學生、院系管理公務等,這些都屬於工作範圍。此外,即便是自行外出,也不能否認王某平是為了工作。

敖女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事發至今,除了患有精神病的兇手被判死緩,其他相關的責任方均不願承擔責任。她始終不願回想案發當日的情形,但為了維權,她不得不向外界一遍遍講述,「我不是拿著先生的命去換取利益,只想為他討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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