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48歲餐飲業者鄭傳吉疑徹夜飲酒,昨開車撞死擔任清潔員的23歲陳姓女子,警方追查有那些人跟鄭傳吉一起飲酒、是否有搭上他的車,中途下車;如今鄭在昨天8時5分上車的監視器影像曝光,確認他一人坐上車後,先倒車再往左開出,大約駕駛400公尺就撞死陳女。
警方調閱監視器,確認鄭昨天凌晨先去中西區一間酒吧,4時許再去安平區另一間酒吧喝到天亮,經追查確認跟鄭一起喝酒的友人,並沒有搭上他的車,而鄭就是肇事賓士車的車主;依據路口監視器畫面可以看到,鄭在8時3分跟朋友一起走出安平區酒吧,8時5分坐上車。
監視器畫面顯示,鄭上車前,朋友從後抱住他,二人聊了一小段時間,此時鄭不小心打開後車廂;鄭坐上駕駛座後,另一名友人開車到路口,下車幫鄭關上後車廂,也上前聊了幾句,隨後二名友人就一起坐上另一輛車,鄭隨即倒車,向左開出後直行,開約1分鐘便在慶平路肇事。
據了解,這間酒吧店員表示,鄭在昨晨5時許走進店裡看起來就蠻醉的,應該是第一次來,之前沒見過,要離開時有問要幫忙叫車或代駕嗎,但鄭並未理會就跟朋友邊講話邊離開。曾任檢察官的黃睦涵說明,如果店員跟友人都明確阻止鄭酒駕,鄭仍執意為之,檢方會請求加重其刑。
黃睦涵指出,刑法並沒有課予一起喝酒的友人有阻止酒駕者開車的義務,因此車子是誰開的,檢方就只會追究酒駕者的刑責;鄭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嫌,刑責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鄭傳吉昨上午8時許駕駛賓士車沿安平區慶平路由東往西行駛,高速追撞正在路旁收運垃圾的垃圾車,陳姓女隨車清潔員走向車尾準備作業時被撞,夾在兩車中間,當場死亡;鄭的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95毫克,目擊者說,鄭受困駕駛座被救出時,還醉言醉語說「有請代駕沒開車」。
陳女舅舅在臉書指出「我們不會輕易放過那位鄭姓駕駛」,並寫下「那個女孩是我的姪女,她整個下半身都粉碎掉了!為了要修補大體,我們需要動用到五位大體修復師,你知道當下看到我姪女的遺體!我真的很崩潰眼淚一直掉,酒駕這東西真是一個王八蛋」。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