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客學生專車今年10月22日晚搭載高中生,因投幣起爭執,挺同學的黃生下車回嗆「連錢都不會數,這輩子就這樣了」,劉姓司機暴怒棄車追打釀黃生鼻骨骨折挫傷,遭桃檢依傷害罪起訴並求重刑,桃園地院今行準備程序,劉當庭認罪並想當面道歉,法院排定二周後調解。
法官黃弘宇在準備程序前,確認劉姓司機個資的人別訊問後,隨即問他針對起訴內容認不認罪,劉男表示承認檢察官起訴書所指犯罪事實與罪名,辯護人也代為表示,已提出書狀表達意見。
辯護人說,劉姓被告於偵查及法院階段皆自白認罪,顯見已深切悔悟,請求法院適用刑法第57條及第59條規定,綜合一切情狀,予以從輕量刑或緩刑宣告給予被告自新機會,且因本案檢方起訴速度較快,導致被告於案發後,無法立即與被害學生和解,被告起訴後也自行具狀,主動積極表達想彌補損害的意願。
辯護人說明,儘管被告有意願親自向被害學生道歉,但考量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及學生的意願等因素,因此告知暫時不宜貿然進行實質道歉為宜,請求法院擬定調解期日,讓雙方就本案犯罪事實達成和解或調解,儘快恢復平靜的生活。
黃姓學生因課業無法到庭,委任的張姓告訴代理人表示,若被告表現出誠意,原則上可考慮調解協商,庭訊後將遞狀附帶民事求償,至於對被告量刑的建議,將視雙方調解的情況決定,另由於被告當時為桃園客運的司機,告訴方特別請求法院安排調解時,應一併通知被告僱主共同參與調解程序;當庭獲法官同意會通知被告及其時任僱用人參與調解。
由於劉姓司機和辯護人一直表達想當面向黃生致歉之意,法官建議,若下次調解時,黃生仍無法到場,被告可以準備書面道歉資料,由代理人轉交,法官諭知,排定於本月26日上午9時30分先行調解,上午10時30分隨即進行審理程序,法院預計若雙方調解順利,本案當日進行言詞辯論即可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