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世锋:对北京互联网法院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当孙力军政治流毒的打手,公然对抗党中央和巡视监督的控告状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我叫周世锋,男,身份证号410522196411180077,电话13241550118。现郑重控告北京互联网法院严重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当孙力军政治流毒的打手,公然对抗党中央和巡视监督。
一、举报与遭遇报复
2025年7月31日,我通过快递向中央第十巡视组反映,北京互联网法院积极充当孙力军政治势力的打手,拒绝立案、掩盖案件事实。
然而,在我反映问题后,北京互联网法院于2025年9月17日向我发送短信称:
“周世锋您好!您于2025-04-07 15:02:23提交的周世锋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内容不符合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相关规定,终结审核。”
这一做法明显是针对我举报行为的报复。该回复既未引用任何法律条文,也未说明所谓“不符合”的具体理由,而是以“终结审核”方式剥夺我的诉权,完全违背立案登记制的中央要求。
二、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违法行为与法律依据
1.拒绝立案,违反《宪法》保障的诉权
•《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北京互联网法院无正当理由拒绝立案,实质上剥夺了我的基本权利。
2.违反立案登记制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应当符合的条件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并未授权法院以“终结审核”理由拒绝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5月1日起实施)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材料“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载明理由。北京互联网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出具合法文书,程序严重违法。
3.未依法移送涉职务犯罪线索
• 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