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 1 月

期交所调高晶豪科、欣铨期货保证金 各增1.5倍

台湾期货交易所7日调高晶豪科(3006)期货契约(IIF)及欣铨(3264)期货契约(NE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倍,本次调高系晶豪科及欣铨分别经证交所及柜买中心于1月5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1月6日至1月19日),期交所依规定调高晶豪科期货契约及欣铨期货契约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自1月7日(证券市场处置生效日次一营业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1月19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的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