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法院公然千方百计对抗上级法院裁定和督办?
“这个裁定,我看了半天,也没看懂!”“简直是妄加猜测、臆断,根本就不看证据,随意裁断,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我怀疑写这个裁定书的法官不是学法律的,他是在刻意研究,千方百计找理由!”2021年2月24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农安县上河湾库区裸露地争议的听证会上,吴俊和的代理律师王会如此炮轰农安县法院做出的(2020)吉0122执监1号裁定。
在吉林农安,上河湾库区裸露地争议案已经持续20年之久!虽然上级法院长春市法院已经多次做出正确的裁定,虽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督办、挂网督办,虽然此案多次进入执行回转程序,但是,农安县法院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上级法院执行回转的裁定!当事人惊呼:农安县法院存在的意义何在?在农安法院,还有法律可言吗?
上河湾库区争议土地的“马拉松官司”
大量公开资料显示,1958年,为治理水患,国家水利部门决定,在农安县伏龙泉与巴吉垒两个公社边界修建上河湾水库。水库建成后,农安县政府就把水库交由巴吉垒公社经营管理。到1997年,农安县政府下发了农府土裁字1997年8号文件,明确规定:1,水库库区地归巴吉垒镇政府经营管理、对外发包权属,按照183.5等高线分界;2,荒山、荒坡以1988年土地详查时划定的界限为准;3,另有不在库区的3公顷土地给房身沟村(注:此处地与本案无关)。而伏龙泉镇的一些官员,也看到了库区地是块肥肉,他们以房身沟村的名义起诉了农安县政府和巴吉垒镇政府,要求把这块地据为己有。农安县法院遂于1997年做出农行初字第26号行政判决,判房身沟村败诉,库区地再次从法律上确权给了巴吉垒镇政府。
与此同时,当时已经连任四届县人大代表的吴俊和,根据当时的国内形势,也对其公司——长春市禾丰有限公司(简称:禾丰公司)进行了改制,变成公司加养殖户的形式。为了帮助农民们解决卖粮难问题,巴吉垒镇政府招商引资找到吴俊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