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強行拉走公司設備究竟是否構成犯罪?
本站訊 2021年2月份以來,陝西省的一家公司在吉林省大安市遇到了一件令他們糾結的事:鑽井設備被人強行拉走了,他們報案了,警察出警後,卻不制止,之後公安局也不立案。他們多次諮詢律師,律師們認為對方構成搶劫犯罪。因此,他們不斷的向各級反映,卻始終都見不到領導,通過熱線電話反映問題後,熱線也只能依據大安警方的說法回復他們。他們想通過媒體把事情發到網上,讓領導們和廣大網友看看對方是否構成犯罪。
一份沒有履行完的買賣合同
事情還得從2019年12月說起。陝西省榆林市博軒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軒實業)負責人向記者介紹:2019年12月6日,松原市宏源鑽井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鑽井)的法定代表人劉立國(又名劉立祥),稱其在吉林油田有五口鑽井的工作量,能掙大錢,並有一套鑽機,不想經營了,想對外轉讓。博軒實業信以為真,就指派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祁寧,與宏源鑽井法定代表人劉立國簽訂了一份《鑽機買賣合同》,按合同約定,50號鑽機全套設備(資產)價格870萬元,博軒實業先交200萬元定金,餘款用博軒實業掛靠宏源鑽井現有的工作量進行鑽井作業,所產生的工程款作為後續還款,直至將全部的設備款還清為止。
合同簽訂後,博軒實業按約定支付了200萬元保證金,可是,劉立國承諾的五口鑽井工作量,卻始終沒有下來。後來,祁寧與劉立國掛靠的長城鑽探公司聯繫,打了一口探井,也被劉立國干涉不予結算,祁寧又與其他公司聯繫打井事宜,均被劉立國阻止。從2020年7月9日開始,劉立國便派人到博軒實業存放鑽機的現場,不讓博軒實業聯繫鑽井作業。博軒實業被逼無奈,又向劉立國支付了100萬元現金。
博軒實業還稱:在鑽井過程中,他們發現,劉立國轉讓給他們的50號鑽機全套設備中,有很多機械都是報廢的,為了能挽回損失,公司不得不再出資購買了柴油機、泥漿泵等生產必須的設備,就這樣,因宏源鑽井沒有提供承諾的五口鑽井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