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网红罗大美遭抢劫遇害案”二审维持原判。当晚,受害人罗大美亲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经过1天的庭审,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整体审判效率很高。但对于这个结果,他们心情很复杂。下一步,考虑在拿到完整的判决书后,接罗大美遗体回家。

二审宣判
12月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余金生抢劫、故意杀人及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沙玉姣、杨恒抢劫一案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上诉,维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余金生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及沙玉姣、杨恒犯抢劫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余金生主动提起抢劫犯意、预先准备作案工具、指挥策划并具体实施抢劫犯罪,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劫取财物后又另起犯意,杀人灭口,藏尸灭迹,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虽有立功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沙玉姣在抢劫犯罪过程中积极主动,参与预谋并实施了盯梢、看管被害人、提供收款账户、作案后毁灭罪证等行为,亦系抢劫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杨恒事前参与预谋抢劫,诱骗被害人至余金生住处,但未参与后续抢劫及分赃,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系从犯。原判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量刑并无不当。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罗大美亲属及其代理律师接受采访
5日晚,受害人罗大美的妹妹尚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非常感谢出庭的省检四位检察员,还有三位合议庭的成员,就当天庭审过程来看,他们让受害人家属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省检工作人员的专业和人情味,“他们对三名被告的狡辩,一一严厉回击,能感受到他们代表国家公诉机关惩治犯罪,守护公正,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并且整个审判效率很高。”
尚女士提到,他们二审阶段最关注的是对杨恒的判决,尽管还是维持一审原判。后续,在拿到完整判决书后,他们会和律师再仔细研判,可能会尝试申诉或者提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法院充分保障了各方的权利,谢谢大家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公众对罗大美案的关注,一方面是对罪犯的痛恨,另一方面也是对受害人家属的同情。”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曹德全说。
同时尚女士也表示,他们尊重法律给出的结果:“作为死者的亲人,我们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从来没有放弃过,我相信他在九泉之下也会明白,之后就是准备接哥哥回家的事情。”
罗大美的亲属还特别感谢每次庭审时,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支持者,衷心谢谢大家的声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