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黄姓清洁队员因将回收电锅转赠给拾荒嬷,被依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引发舆论哗然。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指出,公务员犯罪刑责设计很重且没弹性,法官只能努力减刑,也凸显立法者遇事竞相喊著「加重刑责」,他建议全面检讨贪污刑责,给予弹性。
台北市环保局黄姓清洁队员涉嫌将回收的电锅,转赠给拾荒阿嬷,仅管电锅剩余价值仅32元,仍被检方依贪污罪起诉,引发外界议论。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昨天判处黄男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褫夺公权1年。全案可上诉。
「为什么一个旧电锅,会变成贪污重罪?为什么检察官不能不起诉,甚至缓起诉?为什么法官不能直接判免刑?」沈伯洋说,理由很简单,也很无奈。因为公务员相关的犯罪,刑责设计得很重、很没弹性。这导致以上法律原本设计给微罪的宽典,在这个案子上通通没办法用。法官只能努力找减刑依据。
沈伯洋续指,为什么法律设定的刑责会那么重?因为立法者,只要遇到事情,就会直接订出超高刑责,或者竞相喊著「把刑责加重」。只要有人出来讲「这个设计很有问题、太僵化了」,马上就会被贴上「帮助罪犯」的标签。尤其是在社群当道的年代。
沈提及,他在评论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案的时候,也曾说过图利罪设计得很烂。他当时举的例子是,警察没开单,在现行法规下却可能构成图利,形成重罪。现在,看到有立法者喊著要总统出来解决,但这些人可能也是平常在立法院里,不管比例原则,喊加重刑责喊得最大声的人。
他说,能解套的大概是「可罚违法性」;他受访时补充,概念是如果违法性太低,就不判有罪,但大多用在财产犯罪上,如偷窃低价值物品,但公务员犯罪是看违反职务严重性,而非金额,或许可以全面检讨贪污刑责,让法官、检察官能针对个案给予缓刑、缓起诉、不起诉等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