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器里传出妻子“秘密” 丈夫提刀找上门:两刀捅出无期徒刑!
当怀疑的种子在心中扎根,陆某没有选择沟通,而是将一枚带有监听功能的定位器,悄悄塞进了妻子黄某的鞋里。
这个冰冷的电子设备,成了点燃一场血案的导火索。
2024年6月,当定位器通过声控功能,将妻子与另一男子庄某亲密的声响实时传到他耳中时,猜疑变成了锥心刺骨的现实。他事后供述
“情绪很崩溃” ,但这五个字背后,是理智彻底决堤的开始。
从“崩溃”到血案:悲剧的120分钟崩溃之后是杀机。
6月16日中午,当定位信号再次显示妻子与庄某在一起时,陆某将一把锋利的剔骨刀放入了电动车尾箱。这个动作表明,“教训一下”的想法,已升级为一场携带凶器的有备之行。
下午6点,根据精准定位,陆某在深圳某路段亲眼目睹妻子与庄某手牵手散步。最后一根理智的弦,断了。
他冲上去,从背后朝庄某捅了第一刀。庄某转身,第二刀再次刺入。法医报告冷静而残酷:两刀,刺穿了肺、主动脉、胃、肾、结肠,最终致其大出血死亡。短短两分钟,两个家庭就此破碎。
法庭交锋:为何判无期,而非死刑或更轻?血案之后,陆某打电话报警并原地等待。这个举动,成为后续审判的关键。
一审法院的判决逻辑清晰:
1. 定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法院认为,陆某主观上是“教训”而非直接追求杀人,故未定“故意杀人罪”。
2. 量刑:无期徒刑。这是综合考虑两个从轻情节后的结果:
法定从轻:自首。报警、等候、如实供述,依法可从轻。
酌情从轻:被害人过错。庄某明知黄某有配偶仍保持关系,“对引发本案负有明显责任”。
陆某不服上诉。广东省高院二审驳回,维持原判,并明确三点:
1. 使用剔骨刀连续捅刺要害部位两刀,“伤害故意明显”,定罪无误。
2. 自首和被害人过错,一审已充分考量并作为从轻依据,“再要求从轻据理不足”。
3. 虽有赔偿意愿,但被害人家属坚决拒绝,无法据此再次从轻。
法院的立场坚决:法律的尊严,不容任何私刑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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