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舉報村霸:巨額賠償款去向成謎
近年來,福建省漳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了讓廣大人民群眾拍手稱快的成績。漳州市漳浦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柯志鴻,因犯貪污罪、受賄罪,於2019年12月16日被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19)閩06刑終第293號刑事判決書判處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2020年9月15日,當地官方網站古雷網發表文章:騙取征遷補償款450萬,福建漳浦縣委原常委何曉明獲刑。2010年至2011年間,何曉明與時任漳浦縣岱仔村村委會主任張某(另案處理)共謀,利用何曉明擔任中共漳浦縣委常委、古雷重大石化項目收海工作指揮部常務副總指揮,參與古雷港區重大石化項目用海徵收工作和張某擔任岱仔村村委會主任,協助政府進行用海徵收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政府嚴控期間及嚴控區域違法搶建漁排……。
2016年9月,何曉明犯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七十萬元。違法所得四百五十萬元予以沒收,繼續追繳違法所得二十四萬元。
10月13日,漳浦縣古雷鎮古雷村村民林應平用實名舉報的方式,向中央、福建省及漳州市各紀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漳浦縣古雷鎮古雷村黨支部書記黃國明,古雷村村民委員會主任林義陽的違法問題。
黃國明、林義陽利用古雷港區重大石化項目,利用征地搬遷、用海徵收之機,毀林佔地、非法建房屋、搶蓋私房出租牟利、騙取征地賠償款、非法挖沙倒賣、村裡財務不公開等等。侵犯村民人身及財產安全,嚴重侵害村民利益。
據林應平反映,該行政村主任林義陽從2009年擔任村主任以來,夥同書記黃國明,巧取名目,將他一家合法承包的300畝林地,先後以出租、「徵用」等借口變更用途,無故剝奪他家的承包權,並將林地搶建改為鮑魚養殖場。
1984年6月15日,林應平向古雷村承包後江沙灘地上種植了300畝木麻黃、濕地松的防護林,(有承包合同書)為證,承包期限為30年。承包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