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8日,本網獲悉:自2025年9月9日起,淋巴癌晚期患者尹登珍被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隸屬司法廳)從十堰市人民醫院住院部7樓強行轉押至武漢女子監獄。截至目前,尹登珍已被連續剝奪正常醫療救治100天。
期間,武漢女子監獄工作人員曾多次主動聯繫尹登珍家屬。9月12日,監獄方面公然欺騙家屬,聲稱:“監獄在收押前已為尹登珍進行了全面體檢,其身體非常健康,沒有任何疾病,更不存在淋巴癌。”與此同時,監獄多次通過電話要求家屬前往武漢,對尹登珍進行所謂“思想工作”,勸其接受判決結果,在獄中“好好勞動改造”。
至10月中旬,監獄方面又突然改口,稱尹登珍“自述身體不適”,監獄再次為其進行了體檢,並“的確發現淋巴上存在炎症”。工作人員隨即向家屬承諾,如有必要,監獄會將尹登珍送往外部醫院治療,但同時明確表示:監獄不承擔任何醫療費用。
隨後,監獄多次催促家屬前往武漢,為尹登珍充值賬戶、購買營養品和藥品,並自行承擔醫療費用。家屬再次依法向監獄申請保外就醫,遭到拒絕。家屬提出可由監獄直接聯繫尹登珍女兒夏貝貝協商治療費用事宜,監獄卻以“沒有夏貝貝聯繫方式”為由予以推脫和拒絕。
目前,武漢女子監獄未為尹登珍提供任何醫療救治,尹登珍被收監前淋巴癌病情已惡化,大腿腹股溝靠近大動脈處淋巴腫瘤壓迫到神經導致無法走路、腿部經常發麻,體重驟降40多斤,極度消瘦伴有嚴重的進食困難、頻繁嘔吐、卧床不起、僅靠鼻飼管維持基本生命。
肖書君、尹登珍夫妻二人的案件,均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錢曉晨在幕後操縱。相關行為涉嫌偽造證據、嚴重程序違法、重複起訴,並在審理及執行階段系統性否認二人明確、長期存在的重大疾病史,故意剝奪其依法應享有的醫療權利,具有蓄意政治謀殺的明顯特徵、故意剝奪醫療置兩人病死獄中。
2025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捏造尹登珍、肖書君兩起冤案後,又以相同手法製造了十餘起同類型冤案。目前已知多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其中內蒙古一名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被判刑兩年半;而在所有案件中,刑期最長、打擊最為嚴重的,仍是尹登珍一案。
尹登珍簡歷:女1968年2月20日出生(身份證顯示1972年2月20日出生),湖北省十堰市鄖陽區人,官員貪腐舉報人,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2003年,曾因實名舉報湖北省十堰市政府領導與蔬菜批發市場老闆搞權錢交易,將1個多億的蔬菜批發市場以80萬元賣給私人老闆,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600多名國企員工下崗,遂遭十堰市政府(尤其是公檢法)長達20多年的迫害,如被非法拘禁和被枉法判刑,被關黑監獄和送精神病醫院長達12年,被暴力毆打、搶劫、綁架超過50次,被毆打致流產1次,被長期虐待導致全身傷殘,還患上淋巴癌等等;2009年,因被十堰市政府工作人員集體做假證捏造“敲詐勒索政府罪”案而被冤判3年,後其不服,經不斷上訴、申訴累計16次之後,2022年5月30日其終被十堰市中級法院改判無罪;近幾年來,因其針對自己之前所遭受的不公要求追責和賠償,故而又遭更多逼迫;2023年6月29日,其在北京投訴維權時,竟遭中國最高法院三區的勞務派遣保安毆打致3根肋骨骨折,後又被用鋼絲手套捂口鼻、鎖喉差點窒息而亡;幾乎同天,其還被最高法院立案庭庭長錢曉晨提供假證證明“勞務派遣保安是執勤法警”,並指使北京市朝陽區警方以“襲警罪”立案預將其逮捕,後在其女夏貝貝收集到的大量現場視頻證據和證人證言下,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才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批捕;2024年6月4日,其襲警罪案最終被以北京市朝陽區警方冒名盜用其女兒身份信息辦理假“取保候審”方式結案;2025年1月16日,因其在京繼續上訪維權,故被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派出所警方以涉嫌“擾亂國家機關秩序罪”行政拘留7天;1月26日,又在其在北京大興區艾德佳公寓的家中遭1名警員和5名社會閑雜人員聯合綁架,其2部手機、3000元現金和個人護照被搜走,次日即被湖北省十堰市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並送十堰市看守所關押;2025年2月19日,其丈夫肖書君因在網上為其發聲求救,亦遭跨省抓捕,並經由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龍江同江市兩地警方勾結被以同罪名刑拘、逮捕和起訴,羈押於黑龍江同江市看守所;據悉,在其夫肖書君的起訴書中提及,湖北省十堰市和黑龍江省同江市兩地檢察院已對其夫婦二人尋釁滋事案起訴,建議地方法院對其量刑3-5年,對其夫肖書君量刑2.5-3.5年;另悉,其卷宗中有多處造假,其逮捕流程亦有違法,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亦對其提供多份假證(含2023年6月29日已被取保結案而其正在申請國家賠償的假“襲警罪”案,再次用同樣事由被以“尋釁滋事罪”起訴);同年4月9日,其案在十堰市鄖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但4月13日檢察官又在庭審中臨時追加“妨礙公務”和“擾亂國家機關單位秩序”二罪,試圖讓法院對其加重罪刑,但被辯護律師駁回;2025年7月15日,其案在看守所內被十堰市鄖陽區法院秘密一審,最終以“尋釁滋事罪”被重判有期徒刑4年6個月;其不服,上訴;9月4日,經十堰市中級法院二審秘密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期至2029年7月5日。
目前在武漢女子監獄(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寶豐一路,郵政編碼:430030)服刑。
對尹登珍女士的境況,本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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