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所未聞:香港法官以議題過於複雜為由駁回黎智英的一項陪審團審理請求
資料照 - 香港著名媒體人士、前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一位法官以案件牽涉大量文件和複雜議題陪審團無法應對之由,星期四(10月10日)駁回了身陷囹圄的前傳媒大亨黎智英(Jimmy Lai)提出的由陪審團審理他針對親北京的大公報的誹謗案的請求,並下令黎智英支付被告30萬訟費。這是他作為民主活動人士遭受多次司法打壓的最新事例。
作為遭政府逼停的蘋果日報的創始人,黎智英是香港主要的民主活動人士之一,遭當局依用打壓異議人士的國家安全法起訴。多年來,黎智英一直是親北京傳媒機構的攻擊目標。
也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的黎智英控告中共在港喉舌大公報誹謗,指控該報2020年6月25日發表《亂港頭目謀「著草」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為題的文章,惡意指稱黎智英準備非法棄保潛逃,意圖抺黑及詆毀其聲譽。大公報的粵語用詞「著草」意為潛逃,含貶義。
黎智英早前向法庭申請由陪審團審理該案,法官歐陽桂如周四頒下書面決定,表示考慮案件牽涉大量文件,雙方披露的文件共有1213頁,而且議題複雜,涉及公眾利益、傳媒工作、用詞是否公道等,猶如「考試卷」,認為不適宜由陪審團審理,因此拒絕黎智英的申請。
據香港東網報道,黎智英指稱大公報對他有極強敵意,過往經常以侮辱性及貶低其身份的綽號稱呼他,如「漢奸黎」及「肥佬黎」等。黎智英指控大公報在沒有作出查證及提出證據下對他作出不實的指控,他曾於2020年7月3日向大公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收回報道及作出道歉,對方卻回信否認指控且拒絕作出道歉,因此黎智英遂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對方誹謗。
2019年下半年,香港經歷了長達半年多的大規模「反送中」民主抗議。北京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強推國家安全法,摧毀香港的「一國兩制」,全面扼殺港人的自由。
香港立法會在今年3月加碼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簡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該條例被視為是對2020年國安法的補充。法案引入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