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5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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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高齡肇事!高雄80歲翁無照上路 廂型車逆向擦撞機車騎士挂彩

廂型車逆向擦撞對向2部停等紅燈的機車,其中1部被廂型車壓在底下。(岡山警方提供) 80歲楊姓老翁6日中午無照駕駛廂型車,行經省道岡山路與成功路交叉路口時,不明原因逆向擦撞對向2輛停等紅燈的機車,其中1輛機車還被廂型車壓在底下,2名機車騎士手腳多處擦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岡山警分局初步調查,楊男當時沿岡山區成功路東往西方向行駛,行經岡山路口欲左轉時,不明原因逆向擦撞對向正在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蘇女(70歲)和林男(63歲),林男機車並被廂型車壓在底下,所幸2人除手腳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楊男則毫髮無傷。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調查排除3名駕駛酒駕,楊姓老翁則涉及無照駕駛和逆向行駛違規事實,無照駕駛部分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舉發,逆向行駛部分依同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規定舉發,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分析鑒定。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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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捷車站偷拍少女裙底風光 男子一路尾隨犯案慘了

黃男於北捷車站內,趁少女搭乘手扶梯,以手機一路尾隨偷拍裙底隱私部位。(情境照) 黃姓男子涉嫌於北捷北投捷運站內,趁一名少女獨身一人搭乘手扶梯之際,利用手機偷拍裙底隱私部位,少女察覺異樣後通報。士林地檢署近期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黃男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黃男去年9月16日晚上7時許,在捷運北投站內見少女獨自一人,認有機可乘,竟一路尾隨其後。請繼續往下閱讀... 當少女搭乘手扶梯前往捷運月台時,黃男持其iPhone 13手機,開啟錄影功能並置於少女裙底由下往上偷拍。過程中,黃男因不慎觸碰到少女腿部,對方因此察覺有異。少女隨即報警處理,經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後,警方掌握關鍵證據,並將黃男移送法辦。檢方調查發現,黃男在警詢及偵訊時均坦承犯行,且現場有監視錄影翻拍照片、扣案手機內的性影像為證,認為其屬一行為觸犯數個罪名,屬「想像競合犯」,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罪從重論處,並沒收犯罪工具手機及相關影像。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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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市4車連環撞 男酒駕肇禍法辦

彰化市金馬路4車連環撞。(警方提供) 彰化市金馬路今天(8日)4輛汽車連環追撞,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酒測發現,涉嫌肇事的轎車男性駕駛酒測值0.25毫克,超過酒測值,依規定扣留車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彰化警分局指出,26歲男性駕駛今天開車行經彰化市金馬路3段,路口轉為紅燈,前方3輛車依序停等,男子的轎車持續往前滑行,撞擊前方車輛,造成連環追撞,共4輛連環撞。4車車身受損,所幸無人受傷,警方酒測發現,涉嫌肇事的男子酒測值達0.25mg/L(依規定扣留車牌),男子坦承昨晚有喝酒,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彰化市金馬路4車連環撞,肇事駕駛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警方提供)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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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染指弟前妻放話「X你老婆爽」!南投男追砍殺人 改判傷害少關5年

李男持刀追砍胞兄,台中高分院改傷害罪判2年6月。(資料照) 南投縣李姓男子懷疑胞兄與自己前妻有染,情緒長期積壓爆發激烈衝突,雙方口角迅速升高為肢體衝突,過程中胞兄更語出挑釁,怒嗆「X你老婆爽」、「要殺你女兒」,徹底踩爆李男理智底線釀持刀追砍血案。而這起認定為家暴殺人未遂的案件,歷經上訴後出現重大逆轉,二審改傷害罪論處。經查,李男與胞兄、母親同住,先前曾對母親施暴,法院於2021年間核發保護令,2022年5月案發當天,李男因懷疑哥哥與前妻關係曖昧,雙方先在屋內互毆,隨後李男持刀朝哥哥頸部、胸口等要害揮砍,造成哥哥重傷倒地,所幸及時逃出屋外送醫,才撿回一命。請繼續往下閱讀... 案情並未就此平息,隔月,李母因廚房雜亂出言勸阻,李男認為母親偏袒哥哥,情緒再度失控,當場對母親飆罵三字經及「臭女人、臭三八」等字眼,違反保護令。一審時,李男辯稱自己才是長期受害者,當天哥哥不僅出言羞辱,還揚言殺害其女兒,甚至手持汽油瓶恐嚇,自己是在極度憤怒與恐懼下,實在氣不過才反擊。其辯護人也主張,胞兄言行在客觀上已達「足以引起公憤」程度,應屬義憤傷害,請求從輕量刑。然一審法院仍認定李男犯行重大,依家暴殺人未遂判刑7年6月,違反保護令判3月,得易科罰金,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衝突過程、雙方互毆情形及犯意程度,認定尚難證明李男具殺人故意,近日改以傷害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其餘上訴駁回。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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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來的噪音?台南男疑幻聽頻報警未改善 放煙火嚇鄰居被函送

台南市陳姓男子疑似幻聽、稱不滿鄰居噪音,吵了近1個月,直到本月4日放煙火嚇鄰居,遭強制送醫,並依法偵辦。(民眾提供) 陳姓男子有精神疾病史,去年12月4日起疑似幻聽發作,指隔壁發出噪音連日報案,2家因此鬧不愉快互相報案,本月4日,陳男到鄰居家放煙火引起恐慌、遭強制送醫,警方表示將依公共危險、恐嚇移送偵辦。據了解,35歲的陳男沒有吸毒習慣,但先前曾由家屬陪同就醫,治療後一度恢復正常出院,不過從去年12月初開始,向警方反映隔壁刻意發出聲響,包含夜間敲擊與低頻噪音等。員警接獲報案後多次到場,並訪問附近住戶查證,均未發現可疑聲源,也未接獲其他住戶反映。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男對警方查訪結果不接受,數度到隔壁住戶門口理論,雙方因噪音指控發生口角,鄰居也因此報案,指陳男頻繁上門造成困擾,2戶住家遂陷入反覆報案循環,警方多次到場,但衝突都沒有升級、到警方要以強制力介入程度,因此在勸導後留下處置紀錄。直到4日深夜,陳男前往鄰居家門口施放煙火,鄰居見火光與爆裂聲響驚恐報案,員警到場後認為陳男行為涉嫌恐嚇、公共危險,他疑似情緒與行為不穩,可能有傷人疑慮,因此依規定將他強制送醫。陳男送醫後言行又恢復正常、也沒有出現幻聽,警方指出,陳男施放煙火行為已造成鄰居恐懼與社區不安,目前已彙整相關事證,將他依公共危險、恐嚇等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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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載孫上學車禍 機車騎士一度無回應

竹南鎮永貞路和五穀街口車禍,阿公載孫上學與28歲男撞上。(民眾提供) 77歲李姓老翁於今(8)日上午約7點30分時騎乘機車行經苗栗縣竹南鎮永貞路和五穀街口時,與另一輛由28歲古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發生碰撞,古男倒地後一度對外界無回應,直到消防人員到場頻頻呼喚才睜開眼睛目前送醫治療中,警方則持續釐清肇事原因。竹南警方表示,事發當時古男騎機車沿永貞路二段由南往北行駛,古男行經永貞路與五穀街口時,同樣騎乘機車與古男同方向、在古男前方的李翁疑似一度想轉彎又調整回原方向,古男從後方直接撞上,事故導致2人雙雙人車倒地。請繼續往下閱讀... 消防人員獲報後趕赴現場發現古男側躺於事故現場,直到救護人員多次呼叫後古男才睜開眼睛回應,消防人員給予頸圈與長背板固定後,以適當搬運方式協助古男上救護車送醫。至於李翁以及李翁孫子狀況,警方表示李翁僅腳部輕傷,小孩則未受傷,2名騎士均無酒駕將持續釐清肇事原因。 竹南鎮永貞路和五穀街口車禍,阿公載孫上學與28歲男撞上。(民眾提供)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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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警員值班台看直播 列管人口報到竟不理會 屏東分局將記過懲處

屏東警員值勤看直播遭記過。(記者葉永騫攝) 屏東分局警備隊一名陳姓警員在執勤期間觀看直播影片,不理到分局報到的列管人口遭到po網,屏東警分局查證屬實,將記過懲處及追究幹部責任。屏東警分局說明,分局警備隊陳姓警員在擔服7日上午8點至12點值勤台守望勤務時,有列管人口定期到分局報到,該警員沒有理他,僅叫他旁邊坐,只顧著看直播影片,過程被列管人口上網爆料。請繼續往下閱讀... 屏東警分局進行了解後,陳姓警員坦承看手機,確實於執勤期間觀看與公務無關之直播影片情形,因此警方就對陳姓警員違失部分將予記過懲處及追究幹部責任;並持續加強員警勤務紀律,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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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集團首腦陳志落網在台查扣不法所得45億餘元 檢將聲請沒收

檢方查扣的名車,將會進行變價拍賣。(記者吳升儒翻攝) 涉及大規模跨國詐騙與洗錢活動的太子集團(Prince Group)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志,已在柬埔寨落網,並被遣送回中國。該集團將我國列為洗錢據點之一,被檢調查獲,並查扣利用不法所得購買的豪宅、名車等,合計逾45億元。台北地檢署指出,案件偵結後,將向法院聲請沒收。刑事警察局表示,陳志落網後,昨天上午被遣回中國接受調查,至於陳是單純遭柬國警方逮捕,還是有其他因素,尚進一步了解中。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地檢署指出,因太子集團將我國列為洗錢據點之一,利用博弈、詐騙等不法所得購置房產、名車洗錢,於第一、二波偵辦時,共扣得11戶「和平大苑」豪宅及34輛名車及數千萬的存款,共計45億餘元。車輛部分因擔心有價損問題,扣除2輛一般代步車外,其餘32輛將委託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進行變價拍賣,目前程序正在進行中。 台北地檢署指出,案件偵結後,將向法院聲請沒收太子集團不法所得45億餘元。(記者吳升儒攝)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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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班62期108人結業16人具碩士學歷 第一名是律師

調查局調查班第62期結業典禮8日舉行,圖為前三名謝孟軒(右起)、藍予妙及趙彥翔。(記者叢昌瑾攝) 調查局今舉辦調查班第62期結業典禮,總計108位學員順利結業,其中男生64位、女生44位。第一名畢業的學員藍予妙,3年前同時通過律師高考與調查局特考,在獲取律師資格後,仍一心想投入一線偵查工作,今年順利完成受訓,期許自己成為有溫度的調查官,發揮公共影響力。這次108位學員中,擁有碩士學位者計16名,且多人具實務工作經歷,其中6人通過律師考試,12人通過資訊、電信工程、財稅、土木等高普考,19人通過警察、司法、關務、移民、國家安全局等特考。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一名結業的學員藍予妙來頭不小,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現就讀同校法律研究所刑事法學組,就學期間通過律師高考與調查局第59期特考,利用研究生身分保留調查局錄取資格,先完成律訓及5個月實務訓練,取得律師資格後,於律師事務所工作累積實務經驗,去年才進調查局幹部訓練所受訓。藍予妙表示,過往從事律師工作,接觸刑事與民事案件,更確立自己關懷人群、守護社會的志向,認為站在偵查第一線,能發揮更廣泛的公共影響力,因此決定從事調查官工作,期許未來在堅守原則、精進專業之餘,兼具圓融與關懷,用自己的方式,對社會有所貢獻。第二名畢業的謝孟軒,畢業於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曾於警政署保三總隊,任職偵查佐6年,從事毒品防制相關工作,在實際參與案件偵辦時,深刻體會犯罪型態隨環境與科技不斷變化,希望在更完整的制度下,投入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未來有意投入肅貪、經濟犯罪防制相關工作。畢業於台大政治系的趙彥翔,則以第三名之姿結業,他從職棒簽賭案、林錫山收賄案、鎮小江共諜案等重大案件,發現背後都有調查局身影,認知到調查官的工作能改變國家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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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讀國小女友「嘗禁果」 超商店員賠60萬換緩刑

超商店員被控與讀國小女友發生1次性行為,他賠60萬元,獲法院判他1年8月、緩刑5年。(示意圖) 基隆市王姓便利超商店員,被控於前年底在住處與當時未滿14歲的國小女友小倩(化名)發生1次性行為。基隆地院審理時,王男認罪,並與小倩父母達成60萬元調解,法官依王男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嚴禁王男與小倩有任何接觸與聯絡。王男前年12月間,邀請交往中小倩前往他基隆住處,發生1次性行為。案發後,警方依小倩指訴、現場手繪平面圖及雙方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將王男送辦。王男在檢方調查期間坦承犯行,並對自己的行為深表悔悟。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明知小倩未滿14歲,身心發育尚未成熟,為滿足私慾與小倩發生性行為,行為確有不該,但考量2人當時為男女朋友關係,且是在女方同意下發生行為,其犯罪手段與情節與一般強暴的性侵害案件相比相對較輕,加上王男與小倩父母達成60萬元和解,小倩父母也願意給王男自新機會,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條款,予以減輕其刑。法官依王男犯「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5年。但為了保護小倩,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命王男在緩刑期間內除了必須依約賠償外,嚴禁與小倩有任何形式的接觸與聯絡。法官並在判決中特別提醒王男,緩刑期間若違反賠償命令或違法接觸小倩,情節重大者將被撤銷緩刑,屆時仍須入監服刑。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