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市少年警察隊2線3星因「面帶酒容」辦公拒酒測,涉勤前飲酒遭督察室懲處(記者許麗娟攝)
高雄市少年警察隊行政組洪姓組長,昨(7)日因「面帶酒容」檢舉勤前飲酒,督察室派員要求對他酒測,但洪認為自己已口頭向隊長請假而拒絕酒測,但因請假未完成,仍被依違反規定涉勤前飲酒,將懲處1小過或2次申誡。
少年警察隊長陳仁正表示,洪姓組長前一天晚間與人餐敘吃薑母鴨、飲酒,隔日一早因有同事長輩公祭,因此搭乘同事的車前往拈香後,也一同返回隊上,由於酒意未退已口頭向他請假獲准,但因責任心重,所以仍在辦公室內消化公文,但因「面帶酒容」遭舉報勤前飲酒。
督察室獲報後前往少年隊欲對洪姓組長進行酒測,洪稱有已向隊長請假,但根據查勤系統未完成請假,因此仍依勤前飲酒規定要求酒測,不過洪拒測,將依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懲處1小過或2次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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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