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北京严查国企“逃逸式辞职”
“逃逸式辞职” 再度热了起来。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聚焦多地紧盯国企领域“逃逸式辞职”,要求织密织牢制度防护网。智谷趋势观察到,四川、湖南、重庆等多地已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暂缓多人离职并强化制度监管来应对腐败分子的“逃逸式辞职”。中央为何突然再度强调紧盯国企“逃逸式辞职”?googletag.cmd.push(function(){googletag.display(\"div-gpt-ad-1385191137318-2\");});背后信号,颇不寻常。所谓 “逃逸式辞职”,是指通过提前退休、辞职等方式,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或到原业务管辖范围内企业任职 “捞取” 好处的行为。与正常离职不同,这是一种隐形变异的腐败形态。“逃逸式辞职” 入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十大反腐败热词,是在2022年。从近年查处的案例看,“逃逸式辞职” 主要分为三大类:一是 “规避型”。部分党员干部在任时已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在国家反腐高压震慑下企图 “见好就收”,通过辞职实现 “安全着陆”。2021 年,从中国证监会卸任两年的曾长虹被查,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早期 “逃逸式辞职” 案例。1998 年,曾长虹调入中国证监会,此后 16 年间长期 “靠发审、吃发审”。作为 IPO 发行领域的 “实权人物”,她作风强势,惯于 “插手所有项目”,与多家中介机构、拟上市企业存在大量私下接触。2019 年,已到退休年龄的曾长虹从证监会调离时顺势离职,妄图逃避监督监管、继续恣意敛财。曾长虹妄想通过辞职“金蝉脱壳”,把旧账“一笔勾销”,是典型的“规避型逃逸式辞职”。二是 “期权型”。即个别官员在高压反腐态势下,效仿 “商业期权” 交易模式,通过延期兑付、打 “时间差” 敛财,也就是 “在职不收离职收”。重庆市九龙坡区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便是典型。他为不法商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往往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