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昨宣布全面禁止廚餘養豬,轉型期1年,最晚明年12月31日前禁止, 仍待行政院拍板。台中市環保局統計,目前已有30場養豬戶申請恢復廚餘養豬,台中明年起的事業廚餘養豬「加嚴」稽查,除了發現異常需要在24小時內稽查,並且加派人力,較中央更為嚴格。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說明,全國有429家廚餘養豬戶預計在12月6日起,受理養豬戶申請補助養豬場AI監視系統,待廚餘養豬戶架設監視系統等設備、清水試煮,以及通過政府聯合查核後,才可恢復廚餘養豬。
環境管理署指出,為確保養豬戶運作達攝氏90度連續一小時,依收據實際發生金額1/2補助,每家每一蒸煮槽最高補助6.5萬元,每增加一槽增加0.8萬元。養豬戶若不裝置,就不能養豬,違者最高可罰300萬元。
台中市環保局統計,目前台中市養豬戶有36場是廚餘養豬,其中有3場轉型為飼養養豬,其他33場表達有意願恢復廚餘養豬,其中已有30場提出申請,待廚餘養豬戶架設AI監視系統、清水和廚餘等共4次試煮,並通過環境部、農業部、環保局、農業局等四單位聯合查核後,預計在明年元旦起,方能恢復「事業廚餘」養豬。
環保局說明,養豬場監視系統是透過AI監控,一旦豬戶運作未達攝氏90度連續一小時等條件,會透過雲端平台,對環境部、農業部,農業局和環保局,以及養豬戶發出警示訊號,再依情節輕重由環保局、農業局到場,若溫度、時間條件不夠,由環保局稽查,若未蒸煮或偷用家戶廚餘等情節重大,環保局、農業局都要到場。
環保局指出,台中市政府對明年起的事業廚餘養豬「加嚴」稽查,依中央指示,必須加48小時內稽查,台中市政府加嚴到24小時內,並且加派人力,針對廚餘養豬不定時稽查,對管控事業廚餘養豬要求,較中央更為嚴格。
